实施内部审计监督指导员制度推进内审工作有序开展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温州市注重夯实基础,推动转型发展,以履职为导向,于2011年建立了《温州市内部审计监督指导员制度》,使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较好地得到了落实。  一、 落实内审监督指导员制度取得的主要成效据统计,2013年,温州市审计局共有2项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工作报告获市政府领导批示;促成市政府出台《温州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督促、帮助4家审计对象单位成立内部审计机构;组织内部审计开展同步审计项目4个;9个项目利用内部审计成果,查处大要案并移送处理;10项内部审计指导与监督工作中有创新举措并取得良好效果;各处室全部把内部审计监督指导工作列入年度计划、半年总结和年终总结;24个项目将内部审计人员列入审计联络员;33个项目将内部审计工作列入审前调查,22个项目将内部审计工作列入审计方案;42个项目在审计进点会议上宣讲《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并建议被审计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4个项目将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列入审计报告;16个项目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列入审计整改内容;8个项目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的意见建议进行整改落实;16人次积极参加协会工作,分别被市内审协会聘为优秀审计项目、优秀论文评选的评委,并在交流培训班介绍经验、授课;该局连续二年组织优秀内部审计监督指导员评选工作,使内部审计监督指导工作得到了扎实有序推进。  二、 建立内部审计监督指导员制度的背景及主要内容2011年,为解决内审监督指导工作的“五无”状态,即没有专门监督指导机构、没有专门监督指导人员、没有专门监督指导载体、没有组织协调机构、没有专项经费,温州市审计局出台了《温州市内部审计监督指导员制度》。  制度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国家审计项目的触角延伸到哪里,内部审计监督指导工作就同步开展那里。  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将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列入审计项目审前调查内容。二是聘请内部审计人员进入审计组或担任联络员,尤其是尽量吸收内部审计工作比较好单位的内审人员参与审计组,积极发挥作用,做到以审代训。三是在审计项目实施进点会议上,进点负责人或主审积极宣传内部审计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内容。四是将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设有关情况列入审计方案(这两年局机关在行使项目审计时,特别是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都将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立情况、内部审计人员的配备情况、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内部审计经费的保障情况等四个方面作为制定、实施审计实施方案的内容与参考)。五是将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纳入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纳入审计整改事项。  三、确保内审监督指导员制度有效落实的主要保障措施一是将制度纳入了局 “十大重点项目”。市审计局在制定十大项目时,将贯彻落实《温州市内部审计监督指导员制度》纳入了局里的“十大重点项目”,并报市里备案接受年底考核。二是将制度纳入了局年度考核内容。制度出台后,市审计局就将各业务处室贯彻落实《温州市内部审计监督指导员制度》的日常监督指导工作列入局里的年度考核内容,并对各处室担任内审指导员的审计人员单独进行考核。三是将制度纳入了市政府的绩效考核内容。2013年出台的《温州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后,明确要求将市审计局贯彻落实《温州市内部审计监督指导员制度》的日常监督指导工作纳入市政府的年度考核内容。四是《温州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吸收制度中的有关条文。2013年出台的《温州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吸收、采用了《温州市内部审计监督指导员制度》的有关内容。  实践证明,内部审计监督指导员制度的发布实施,有效地解决了审计机关在履行内部审计监督指导职责方面的“五无”困境,实现了审计局全部内设机构都是内部审计监督指导机构,全体审计人员都是内部审计监督指导人员,审计项目开展到那里内部审计监督指导工作就推进到那里,内审协会主动上阵履行日常的组织、协调与考核工作,协会经费就是监督指导经费这一良好的内审指导监督氛围,扎实推进了温州内审监督指导工作有序开展。  随着《温州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不断落实,温州市内部审计监督指导员制度必将不断强化,从而为推动内部审计制度这个“笼子”在被审计单位的建立健全发挥实实在在的效用。(栏目:财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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