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审计催生使用财政性资金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出台

在2017年度的政务信息系统审计中,江苏省无锡市审计局发现存在部分单位未接入政务信息系统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未能按规定申请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个别信息系统闲置等问题。为此,审计指出,应加快系统整合,推动信息资源共享、健全安全制度,确保信息系统安全。无锡市政府积极采纳建议,部署审计整改,并出台《无锡市使用财政性资金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从信息化项目申报、立项、建设和管理方面进行了规范,进一步提高信息化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一是统一规划,避免资源浪费。市级使用财政性资金信息化项目必须符合市信息化发展规划,并按照“统一工程规划、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备案管理、统一审计监督、统一绩效体系”的总体原则,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避免各自为政、自成体系、重复投资、重复建设。

二是规范管理,强化建设程序。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审批通过的方案和预算确定采购需求,并组织采购。项目验收遵循“整体立项、整体验收”的原则,由市经信委或项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承建、监理、评测等单位,根据相应标准规范进行验收。

三是定期测评,保证系统安全。信息化项目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规定实行网络安全登记保护制度,登记保护测评费用应纳入项目预算。

四是强化监督,提高资金绩效。市经信委每两年对已建成的信息化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加强项目管理以及后续项目立项的主要参考依据。(邓晓磊)

(栏目:财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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