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管理薄弱环节及应对措施

一直以来,人们对企业内部控制高度重视,认为是企业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管理手段,但对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管理普遍不够重视。这是一种误解。因为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国家政策的直接贯彻和执行者,在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和营造良好经济运行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必然要与“人”、“财”、“物”打交道。近年来,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违法违规案件,如不负责任的决策、舞弊、腐败、“小金库”等,表明为防范风险,有效堵塞管理漏洞,建设有效的内控管理势在必行。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发现行政事业单位的内控管理主要存在以下薄弱环节:  一、内控制度制定过于简单。很多单位内控制度千篇一律,没有体现不同组织机构、不同工作流程及工作性质的差异化管理,缺乏实用性。组织机构不健全、各岗位职责不明确,没有实现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和重要岗位的定期轮岗,各部门及岗位间没有起到相互牵制的监督作用,使得内部控制工作防弊纠错的效能大打折扣。  二、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行政事业单位风险防范意识普遍比较薄弱,内控制度长期执行不到位。主要表现为:一是一些单位对经济活动的发生缺乏监督,如经营性资产的管理、相关合同的签订、会议的组织等,赋有监管责任的财务人员对情况不能全面掌握,造成财务控制风险。二是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固定资产监管不到位,如台账、编号、标签、盘点、交接等缺失。三是一些财务人员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分工不明确、密码设置过于简单等。  三、处理处罚机制不健全。如对“三重一大”(即重要资金、重要决策、重要人事变动和重大投资项目)大部分单位都能做到上会讨论、集体决策,但对“三重一大”等事项决策的正确性、落实的准确性、效果的显著性等缺乏跟踪监督机制。  我们认为改变上述现状的主要应对措施是:1.相关监管部门应重视各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要求细化规范管理,实现不相容岗位的牵制约束。2. 实行绩效管理,促进强化单位负责人的内控意识。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形成长效激励机制。3. 实现信息化内部控制,运用管理软件,提升单位全面风险管控水平。4.结合实际抓“内审”建设,有效落实单位自我监督。一是有条件的单位都应建立独立的内审机构,发挥财务与内审不相容岗位的牵制作用。二是暂时无条件的单位,或将内审设在纪检、监察等监督部门,或定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三是下属单位较多的管理机关财务部门应担负起对下属单位的监管职责,同时管理机关应建立独立的内审机构,对机关自身进行监督。5.建立高素质人才队伍,加大内控规范的培训力度,提升内控管理理论指导水平和管理水平。(栏目:财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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