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管辖

  审计管辖是指审计机关之间如何确定各自审计对象的范围划分制度。审计机关应当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

  审计管辖与法院的管辖都叫管辖,但二者是不同的。法院的管辖是指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权限分工。第一审案件包括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二者的不同主要表现为:第一,主体不同。审计管辖的主体是审计机关;法院管辖的主体是人民法院。第二,管辖的内容不同。审计管辖的内容是审计项目;法院管辖的内容是第一审案件。第三,确定管辖的原则不同。审计管辖是按照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的原则确定;法院管辖的原则主要有便于当事人诉讼原则、便于人民法院办案原则等,刑事案件管辖与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原则又有所不同。

(栏目:财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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