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加强审计“两统筹” 立查立改健全机制为基层减负

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党组结合调查研究,认真抓好问题整改。针对基层反映比较强烈的“重复审计”问题,坚持立行立改,认真分析研究,与审计署西安特派办积极沟通对接,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审计“两统筹”工作的意见》,建立三项长效机制,切实减轻被审计单位负担。

一是建立审计项目融合整合机制。结合法定职责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西安特派办和自治区审计厅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审计范围、审计对象、审计内容等,尽量避免对同一地域、同一单位、同一事项重复审计。对财政、发展改革等双方法定监督职责均需涉及的部门,做好衔接配合,在审计进场时间、审计内容等方面提前沟通协调,尽量避免在同一时间对同一事项进行重复审计。

二是建立工作情况沟通交流机制。成立自治区审计厅“两统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年初、年中召开一次定期例会与不定期沟通相结合的方式,及时研究部署审计“两统筹”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双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审计管辖范围共享审计成果,实现“一果多用”。

三是建立成果资源共享机制。双方有关审计报告按照要求实现互抄互送。在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开展业务培训时,加强培训事项、培训内容的沟通联系,探索联合开展审计案例和经验交流、大数据审计研讨等活动,共享审计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探索开展人员交流,通过“以审代训”等方式,交流经验,共同提高。(金飞尧)

(栏目:财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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