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区属国有企业和财政、国资等部门全面加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促进企业规范经营行为、防范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18年下半年,襄州区审计局在对区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审计调查中,发现该区存在部分事业单位出资的企业长期未纳入国资监管范围,少数企业股东会、监事会流于形式,以及个别企业违规决策重大事项,未经评估高价收购非国有资产造成损失、违规大额举债、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等问题。对此,审计局向区委区政府做了专题汇报,提出理顺国有企业监管机制、完善企业业绩考核办法,建立企业重大事项报告、财务总监委派、定期审计监督制度等建议。襄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意见,组织财政、国资等部门成立专班,在认真整改审计查出问题的基础上,依照政企分开、法人治理、优化配置、防范风险的原则,研究制定了该《意见》。
《意见》一是完善了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范围和内容。要求区政府及其授权的财政、国资等部门严格履行出资人职责,将区政府和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以各种形式的投资设立的企业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制定企业监管和决策审核细则,重点加强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重大投融资、重要人事变动、大额资金调度等事项的监管,强化对企业年度和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的考核,促进企业规范运营。
二是完善了区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监督机制和措施。要求财政部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积极推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探索实行财政部门向区属重点国有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制度,参与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要求审计部门在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对企业资产负债、财务收支、重大经济事项审计的基础上,探索实行重点国有企业监事审计委派制度,强化审计监督;要求国资部门着力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在建立健全决策机构、监管机构、执行机构相互制衡机制,规范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企业任务目标、经营责任等考核指标,全面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的考核,严格奖惩兑现。
此外,《意见》还对企业党组织建设、领导任职管理、员工编制核定、企业薪酬核定等工作进行了明确和规范。(李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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