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切实加强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近日,重庆市审计局党组印发了《区县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述职报告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是总结经验,健全制度。2014年以来,该局连续四年组织开展区县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到市局集中述职述廉工作,通过现场陈述、集中展示,提供相互学习交流的平台,促进查找差距提升能力,逐步形成比学赶超良好氛围。在总结以往集中述职述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办法》将区县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向市审计局党组集中述职报告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制度加以固化,并增加了现场接受质询、市局领导点评总结等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述职报告工作制度。
二是明确内容,压实责任。《办法》明确了全市40个区县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采取书面报告和现场述职的两种方式向市审计局党组述职报告工作。述职报告工作包括述责述廉、述党建、述履职三个方面的内容,重点报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执行廉洁纪律的情况;履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基本制度,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工作保障的情况;贯彻落实审计署、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完成年度审计任务,推进重点工作落实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等方面,促进区县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依法全面履职尽责。
三是强化运用,注重实效。《办法》要求,区县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述职报告工作后,市局领导和处室主要负责同志按照“德、能、勤、绩、廉”和“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对区县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将作为区县审计局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考核结果的组成部分,强化述职报告工作的结果运用,进一步增强了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张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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