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审计目标和程序

  (1)审计目标

  ①确定在建工程是否存在;

  ②确定在建工程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

  ③确定在建工程增减变动的记录是否完整;

  ④确定在建工程的年末余额是否正确;

  ⑤确定在建工程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2)审计程序

  ①获取或编制在建工程明细表,核对明细账与总账的余额是否相符;

  ②检查在建工程项目、规模是否经授权批准;

  ③抽查年度在建工程增加数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④检查已完工程项目以及其他转出数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⑤检查在建工程账户年末余额构成内容,并到工程现场实地观察、了解工程项目的实际完工进度,查看未安装设备的实际存在;

  ⑥检查是否存在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交付使用手续,未及时进行会计处理的项目;

  ⑦检查在建工程合约,以确定约定资本性支出;

  ⑧验明在建工程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栏目:工程决算审计/)

精选文章

北京出具招投标审计报告
顶 ↑ 底 ↓

联系> 18611114677 (同微信)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