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金内部控制 1、应掌握原则: ·现金交易频繁之情形,以收款机记录现金交易。 ·除零星支出采用“零用金制度”,所有帐款支付均以应付票据为之。 ·大量现金应为宜善加保全。 ·送款员于送款途中必须有适当保全防卫,以防现金流失。 2、现金收入内部控制: ·现金交易应由销售人员汇总收款单,转交财务单位点收。 ·收款人员于收到现金货款之时,手续如上。 ·客户收交的即期支票不得径行往
银行提款,宜将支票汇总收款单转交财务单位。 ·企业各地分支机构应将现金转入当地银行的公司银行帐内。 (二)零用金之内部控制 ·零用金支付项目及最高限额应有限制。 ·零用金支付应经主管核准。 ·已付讫的凭证应加对“付讫”印。 ·要求零用金请领人多使用合法原始凭证,以利节税。 ·零用金设立金额应求合宜,金额不宜过高。 (三)应收帐款的内部控制 1、应掌握原则: ·债权应有合法保全措施 ·应收帐款迅速回收 ·不当同业销售竞争应力求避免 ·客户良好关系的维系 ·确实执行客户征信调查政策 2、应收帐款之内部控制: ·第一次赊销客户应有适当征信及最高作用限额。 ·销售单据及客户签收单应由销售单位整理后,转交会计单位妥善保管;客户签收手续必须完整,以利往后收帐工作。 ·销售人员低于既定最低售价的成交,事先必须主管同意。 ·销售人员对顾客异常订货或送货单位发现顾客有异常作业,应实时向主管报告。 ·销售单位应作实际销售情况开具发票,不可有滥开情事发生。 ·收款员于收款时发生折让现象,应完成折让应有法定程序。 ·销货退回应待仓储单位收到商品之后,方可入帐。 ·帐款收回主管应对收款员的帐款回收,做及时必要追踪,必要时直接与客户复核。 ·会计单位应准时整理完成应收帐款事务手续,以利收款员准时收款完成。 ·应收帐款明细帐记帐员每月应和收款员对帐,以保持应收帐款明细帐正确及明晰。 ·坏帐冲销应设法追踪收回外,应由主管核准而为之。 (四)应收票据之内部控制 1、应掌握基本原则: ·收款员所收的票据应及时交与财务单位。 ·所有应数票据应委由金融业代收。 ·所有应收票据应明示企业为收款人的抬头并划线。 2、应收票据内部控制: ·财务单位应主动完成收款人抬头及划线,及时存入企业往来的银行。 ·收款单设计必须完整,由收款人及财务单位签单后,交由会计单作为记帐凭证。 ·财务单位每天应将到期票据列表,转交会计单位作记帐凭证,并确保应收票据及银行存款之正确性。 ·会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与财务单位检覆应收票据的正确性。 ·止付的应收票据,财务单位宜迅速转交销售单位处理,以保全企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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