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太原特派办:坚持四个“强化”扎实推进新增财政资金专项审计工作

审计署太原特派办:坚持四个“强化”扎实推进新增财政资金专项审计工作

今年7月以来,审计署太原特派办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坚持四个“强化”,扎实推进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助力新增财政资金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组织保障。接到专项审计工作任务后,该办及时成立以特派员为组长的专项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由财政审计处牵头,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项审计小组;结合山西、内蒙古两省区特点,针对省市县各级财政资金分配、拨付进度,建立人员统一调配、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分地域、分阶段整合使用人力。

二是夯实基础,强化统筹协调。项目前期,组织参审人员学习研究审计工作方案,分类梳理政策法规,为扎实开展专项审计夯实基础;认真落实“两统筹”工作要求,与山西、内蒙古两省区审计厅建立定期协商沟通机制,实现审计资料及成果共享,既确保审计全覆盖,消除审计监督盲区,又避免交叉重复,减轻审计对象负担。

三是数据先行,强化系统运用。专项审计小组及时搭建数据分析平台,充分利用财政部门公文流转、预算指标、国库集中支付、库款调拨及直达资金监控等系统,实时查询、同步跟进新增财政资金分配下达情况;积极对相关系统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做到既及时全面把握总体情况,又为精准选择抽审市县及重点项目提供依据,不断提升审计质效。

四是注重实效,强化审计整改。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审计机关“查病、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坚持边审边促、边审边改、边审边建,把推动整改贯穿审计全过程;及时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加强与地方审计机关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针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督促及时整改,积极促进中央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栏目: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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